银行保全担保保证书
1. 担保保证书的定义
银行保全担保保证书(以下简称“担保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债务人履行担保合同约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债务责任的书面担保文件。
2. 保证人的资质
担保人应具备法人资格或经济实力强的自然人,并满足以下条件:
- 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 具有履行保证合同义务的能力;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担保范围
担保保证书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因特定事由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
- 设备采购合同价款;
- 贸易合同货款;
- 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债务。
4.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应与债务金额相符,不得超过保证人承受能力,并不得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担保金额。
5. 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自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6. 保证失效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保证书失效:
- 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未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保证人发出支付令的;
-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变更担保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内容的;
-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
- 债权人放弃或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
- 其他导致担保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事由。
7. 保证人的义务
保证人出具担保保证书后,应承担以下义务:
- 按期足额履行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 按照约定提供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和保证抵押物证明;
- 及时告知债权人债务人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等影响债务履行的重要信息;
- 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纠纷时,不影响对债权人的担保义务。
8. 保证实现
债权人有权根据担保保证书要求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代为履行,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主张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 债务履行通知书;
- 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
- 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
9. 保证履行方式
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按期足额向债权人支付债务本息;
- 将保证抵押物转移至债权人名下;
- 提供新的保证人或增补担保品。
10. 履行后反诉权
保证人在代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人追偿。
11. 行政处罚
保证人在出具或者使用担保保证书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其他虚假材料的;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担保保证书的;
- 未经债务人同意,将担保保证书转让给他人的;
- 未按照规定建立担保保证书管理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担保保证书的;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12. 附则
担保保证书的格式、内容及其他事项,由债权人、保证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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