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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强制执行和诉前财产保全
**引言**
当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个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实现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恢复。强制执行和诉前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制度,为权利人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措施。
强制执行
**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 compelling responsible person to execute legal obligations or responsibilities in case of refusing or delaying in doing so. 比如执行标的物交付、房屋清退等。
**申请条件**
- 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 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申请人有强制执行的合法利益。
**申请程序**
- 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立案受理。
- 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 如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
**诉前财产保全**
**概念**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提起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诉讼标的灭失、转移或被处分,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适用范围**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于下列情形:
-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正在转移、处分或者可能转移、处分财产,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可能故意销毁、财产的。
- 因延迟执行可能使胜诉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
**申请条件**
- 有明确的被诉请求和保全标的。
- 提供事实或法律依据证明保全必要性。
- 申请前已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
- 不属于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如公益诉讼、行政诉讼等。
**申请程序**
- 向有管辖权法院递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立案受理。
- 法院依法裁定是否准予保全,并确定保全措施。
- 法院将保全裁定送达被申请人,并执行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与诉前财产保全的区别
项目 |
强制执行 |
诉前财产保全 |
目的 |
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防止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
适用范围 |
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
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 |
程序 |
申请立案受理,执行措施 |
申请立案受理,保全裁定 |
适用条件 |
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履行 |
有损害权益证据,保全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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