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全什么
时间:2024-05-23
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变卖财产,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强制措施。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全什么?有哪些范畴?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1. 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名下
2. 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受其支配、控制的财产
3. 与被执行人生意往来密切的单位或个人为被执行人占有的财产
1. 动产
- 金钱、有价证券等
- 车辆、机器设备、原材料、商品等
- 牲畜、家禽等活体资产
2. 不动产
- 房屋、土地等房地产
- 在建工程等
3. 权利性财产
- 债权(如应收账款、借款等)
- 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等)
4. 其他财产
- 存款、股权、期货等
1.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执行的财产(如生活必需品、医疗设备等)
2. 属于第三人所有且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财产
1. 有明确的申请人(债权人)
2. 有具体的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3.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转移或变卖财产的危险
4. 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保全措施不当造成损失
1. 债权人编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证据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3.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准予保全
4. 如果准予保全,法院将发出保全命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 申请时效
债权人应当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律未规定时效限制。
2. 申请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保全的标的等因素确定。
3. 撤销保全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 事实证明不符合保全条件的
- 当事人提供担保的
- 诉讼请求被驳回或终结执行的
申请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措施。通过了解财产保全的范围、类型、条件和流程,债权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法律手段,有效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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