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撤销申请书格式
前言
财产保全是我国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前为了防止将来胜诉判决难于执行时,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保障胜诉一方的合法权益,在诉讼结束后顺利执行判决。但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有其他原因导致需要撤销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撤销申请书。
申请书格式
财产保全撤销申请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联系方式等。
- 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等。
- 原申请财产保全案号:指申请人之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的案号。
- 撤销财产保全的理由:说明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原因和依据。
- 申请撤销的内容:明确申请撤销的财产保全范围和标的物。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如果是个人申请,需要签名;如果是单位申请,需要盖章。
- 日期:申请书提交的日期。
撤销财产保全的理由
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理由可以有多种,常见的有: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争议已解决。
- 申请人已经取得胜诉判决,并得到执行,财产保全的目的已经达到。
- 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保全申请材料存在虚假或错误,导致法院错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不当,如恶意骚扰或损害被申请人利益。
-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已经具备履行生效判决的能力,无需继续财产保全。
- 其他客观情况导致申请人认为继续财产保全没有必要。
注意事项
- 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是原财产保全申请人。
- 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应当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
- 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撤销的理由成立。
- 法院收到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申请后,会根据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财产保全的裁定。
财产保全申请撤销后的救济
- 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被法院拒绝:如果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被法院拒绝,申请人可以继续履行其在原财产保全申请中承担的义务,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复议申请。
- 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被法院裁定同意:如果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被法院裁定同意,法院会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可以恢复对财产的处分权,但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
以上就是财产保全撤销申请书的格式和撤销申请的相关知识。在实践中,申请人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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