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被告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5-23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住所:**[申请人住所]**。
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1姓名]**,住所:**[被申请人1住所]**。
被申请人2:**[被申请人2姓名]**,住所:**[被申请人2住所]**。
请求贵院在受理本案后,依法冻结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名下全部财产。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之间存在借款合同纠纷。2023年3月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出借人民币100万元,约定借期一年,年利息6%。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未偿还借款及利息。
申请人多次催讨,但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均置之不理,也未提供任何担保措施。经催告后,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转移或隐匿财产,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依法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1. 借款合同复印件;
2. 催收短信记录;
3. 银行流水记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1. 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事实证据真实、合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申请人将积极配合贵院的保全措施,如实申报相关财产信息;
3. 倘若申请的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申请人愿意提供申请人名下资产或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以降低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风险。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申请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必要对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的财产予以保全,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准许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名称]**
具状人:**[申请人签名]**
日期:**[日期]**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