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名词解释题
时间:2025-04-02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诉讼参与人为了确保自己债权的实现,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对当事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制度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财产保全具体是指什么呢?又有哪些类型和情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将为你一一解释。
财产保全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或者故意毁损财产,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暂时予以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以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财产保全的类型主要包括:
诉讼保全: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诉前保全:在提起诉讼前,申请法院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确保将来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实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对方当事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损毁财产或者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或者存在这种可能。 对方当事人没有固定居所,财产处于不确定状态,或者即将离开人民法院所在地,存在难以执行的可能。 申请人已经取得对对方当事人财产的扣押许可,但需要延续扣押效力的。 申请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或者尚未到期,但涉及将来确定的债权,如担保物权的实现。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处理财产上严重损害另一方权益的。 其他可能影响人民法院执行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四点: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指其财产将被采取保全措施的人,申请人是指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人。 有具体的保全财产。财产保全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不动产、货币、有价证券等各种形式的财产,但必须是属于被申请人的财产。 有法定情形。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财产保全的情形,如对方当事人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等。 有必要的保全措施。如冻结、查封、扣押等,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执行几个阶段:
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和必要性。 审查阶段:人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的申请后,需要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直接作出裁定。 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将向被申请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并通知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相关部门协助执行保全措施,如银行冻结存款等。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了解不同类型的保全措施,判断是否符合适用的情形,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保全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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