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中的履约担保
时间:2024-10-22
政府采购是国家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运用财政资金,通过特定法定程序,面向市场购买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履约担保是保障政府采购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本文将对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障政府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提供参考。
一、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的概述
(一)履约担保的概念
履约担保是指在经济合同中,一方因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损失时,由第三方(保证人)按照事先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行为。在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承包人(供应商)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政府)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担保。履约担保是承包人对采购人的一种承诺,也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能力的一种保证,其目的是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秩序和稳定。
(二)履约担保的性质和作用
1.履约担保的性质
履约担保是一种合同担保,是当事人通过约定保证方式来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法律行为。在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属于合同担保的一种,是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由承包人或第三人对采购人提供的一种合同履约保证,其目的是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合同风险,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秩序和稳定。
2.履约担保的作用
履约担保在政府采购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是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顺利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通过履约担保,可以保证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降低合同履约风险,保障政府采购合同的顺利履行。二是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秩序和稳定。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公共利益,关系政府公信力。通过履约担保,可以减少因合同纠纷而引起的诉讼,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秩序和稳定,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障政府采购活动顺利进行。三是保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处于弱势地位,履约担保可以保证承包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降低采购人风险,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四是促进承包人诚信履约。履约担保可以约束承包人行为,督促承包人诚信履约,减少因不履约而引起的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二、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的类型
(一)按担保方式划分
1.现金履约担保
现金履约担保是指承包人将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以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是政府采购中最常见的担保方式,具有操作简单、风险低、保证力强等特点。在政府采购中,现金履约担保一般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存款的方式进行。
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承包人申请,开立给采购人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银行保函是政府采购中常用的担保方式,具有信用好、保证力强等特点。在政府采购中,银行保函一般由承包人申请,银行根据承包人资信情况开立给采购人,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
3.履约保险
履约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行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担保方式。履约保险是政府采购中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具有风险低、成本低等特点。在政府采购中,履约保险一般由承包人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行合同提供保险保障。
4.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承包人将一定数额的现金或有价证券交予采购人,以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保证金是政府采购中一种传统的担保方式,具有保证力强、操作简单等特点。在政府采购中,保证金一般由承包人交予采购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退还给承包人。
(二)按担保主体划分
1.承包人履约担保
承包人履约担保是指承包人自己对采购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是政府采购中最常见的担保方式。承包人履约担保可以由承包人自己提供,也可以由承包人委托第三人提供。承包人履约担保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成本低,缺点是保证力相对较弱,不能完全保障采购人利益。
2.第三人履约担保
第三人履约担保是指除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是政府采购中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第三人履约担保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具有信用好、保证力强等特点。第三人履约担保的优点是保证力强,可以完全保障采购人利益,缺点是成本高、操作复杂。
三、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的适用范围
(一)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担保
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和承包人可以约定履约担保。采购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也可以由承包人主动提供履约担保。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担保,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秩序和稳定。
(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采购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一是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优性价比法进行评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履约担保;二是政府采购工程进行过程性验收的,承包人应当提供履约担保;三是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超过一年的,采购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四是其他需要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三)采购文件中规定履约担保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可以规定履约担保。采购文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文件,是采购人和承包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采购文件中规定履约担保,可以提高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秩序和稳定。
四、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的提供
(一)履约担保的提供时间
在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的提供时间一般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不是履约担保,其目的是保证投标人诚实守信,不能代替履约担保。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以保证承包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二)履约担保的提供方式
在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的提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承包人自行提供。承包人自行提供履约担保,是政府采购中最常见的担保方式。承包人可以自己提供现金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提供履约担保。二是第三人提供。第三人提供履约担保,是政府采购中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第三人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任,其优点是保证力强,可以完全保障采购人利益。
(三)履约担保的提供金额
在政府采购中,履约担保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金额过高,会增加承包人负担,影响承包人正常经营;履约担保金额过低,不能起到保证履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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