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写财产保全异议
时间:2024-08-06
**怎样写财产保全异议**
**一、财产保全异议的概述**
财产保全异议是指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所提出的质疑和请求撤销或变更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对财产保全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的裁定。
**二、财产保全异议的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异议仅适用于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对于当事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的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不具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可以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保全措施。
**三、财产保全异议的提出主体**
财产保全异议的提出主体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因财产保全措施而受到直接影响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例如,被保全财产的所有权人、债权人、抵押权人等。
**四、财产保全异议的提出时间**
财产保全异议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如果利害关系人在合理期间内无法得知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的,异议期限自得知之日起计算。
**五、财产保全异议的制作格式**
财产保全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标题:财产保全异议。
2.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3. 被诉事实:简述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的基本情况。
4. 异议理由:详细阐述对财产保全裁定的质疑,以及请求变更或撤销的理由。
5. 证据:提供支持异议理由的证据材料。
6. 请求:明确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保全裁定。**六、财产保全异议的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异议后,会进行以下审查:
1. 异议主体的资格。
2. 异议提出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3. 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4. 异议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七、财产保全异议的处理**
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异议进行审查后,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1. 如果异议理由成立,人民法院会撤销或变更财产保全裁定。
2. 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人民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异议。**八、财产保全异议的附带程序**
在财产保全异议期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中止或者解除财产保全。但是,中止或者解除财产保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九、实例**
以下是一个财产保全异议的实例:
原告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乙,请求乙偿还债务100万元。法院受理后,甲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乙的银行账户。乙得知后,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认为甲不具备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并且甲所主张的债务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审查后,认为乙的异议理由成立,遂撤销了财产保全裁定。**十、注意事项**
1. 财产保全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会被视为无效。
2. 财产保全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支持异议理由。
3. 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异议的处理决定可以上诉。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