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时间:2024-07-23
原告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担保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以下简称“担保人”)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以下简称“申请人”)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案由:[简要说明案件情况及诉讼请求]
担保事项:
申请人为[简要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于[日期]向[法院名称]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金额]的财产采取[具体保全措施]。现申请人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担保人愿意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
1. 因申请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2.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申请人承担的其他损失。
担保方式:[勾选一种担保方式]
□ 保证
□ 抵押
□ 质押
□ 留置
□ 定金
□ 其他:[具体说明]
担保期间: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法院名称]对本案作出生效裁判并执行完毕或申请人主动撤回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或人民法院作出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之日止。
担保责任:
1. 担保人为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若被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因申请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而遭受损失的,可依据[法院名称]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申请人拒绝赔偿或赔偿不足的,由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约定:
[如有以下情况,请在空格处填写具体内容,如无,则填写“无”]
1. 担保物的具体情况:[如选择抵押、质押、留置方式,需说明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价值等]
2. 其他约定:[如对担保范围、担保期间、担保责任等内容的补充约定]
争议解决:
因本担保书产生的或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其他:
1. 本担保书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担保书经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担保书作为申请人向[法院名称]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必备材料。
担保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年[月]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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