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 担保承诺书范文
时间:2024-05-31
财产保全 担保承诺书范文
为确保申请财产保全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不滥用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财产保全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正在或者即将实施行为,转移或者变卖财产,致使申请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且申请人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担保内容
1. 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不为恶意诉讼,不滥用财产保全措施,不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 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保证如果申请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的,申请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为(具体数额)。
3. 申请人已充分了解财产保全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承担方式
1. 提供现金担保:申请人将以现金方式提供担保,具体金额为(具体数额),存入(银行名称)账户(账户号)。
2. 提供担保函:申请人将由(担保人名称)提供担保函,担保金额为(具体数额),且担保函已得到(担保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解除担保
1. 人民法院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或判决后,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2. 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3.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五、其他
1. 申请人保证,上述担保真实有效,未存在任何虚假或隐瞒事实的情况。
2. 申请人承诺,在诉讼过程中,将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或判决,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财产保全措施。
3. 对于本承诺书的效力、解释以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结担保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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