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合同怎么写
时间:2024-09-30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本合同由甲方(财产所有人)和乙方(申请人)于(日期)在(地点)签订。
甲方:
姓名: 住所: 联系方式:乙方:
姓名: 住所: 联系方式:**第二条 保全标的物**
甲方同意对下列财产予以保全:
类型:
描述:
价值评估:
所在地点:
所有权证明:
其他相关资料:**第三条 保全措施**
按照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查封、冻结或禁止处分 扣押或监管 其他必要的措施具体保全措施的实施方式和范围应符合法律规定,并根据案情需要和履行便利性而确定。
**第四条 保全目的**
本保全措施旨在防止乙方的权益因保全标的物被转移、处置或灭失而受到损害,并保障后续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 保全期限**
本保全措施自生效之日起至(期限)止,如需延长,乙方应在期限届满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 保全费用**
实施本保全措施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实施本保全措施,并保证:
提供与保全标的物相关的真实、完整信息和资料 配合乙方对保全标的物实施必要的检查和勘验 在保全期间内,对保全标的物妥善保管,避免减损或毁坏 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保全措施,除非经乙方同意或法院裁决**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有义务:
及时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 如无正当理由而怠于起诉或仲裁,甲方有权解除本保全措施 承担本保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保全标的物解除保全后,及时向甲方归还**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未能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拒不归还保全标的物,甲方享有优先受偿权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解除保全措施,应赔偿乙方的损失**第十条 保全措施解除**
本保全措施应在下列情形解除:
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裁决或仲裁解除保全措施的 保全标的物已实现或者实际价值已明显超过保全需要的 乙方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甲方同意的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保全措施无效**
如本保全措施因法律原因或材料不实而无效,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十三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或盖章:**
甲方:
日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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