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规定
时间:2024-08-03
在司法实践中,原告为确保诉讼中债务人执行判决的效力,申请诉讼请求财产保全制度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对于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规定,法律上却并未明确规定。
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了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条件,但对于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情形却未作明确规定。一些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规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的几种保全情形。具体包括: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或者有履行能力但无担保能力的; 有隐藏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逃避执行行为的; 有伪造、变造证据、妨碍诉讼行为的;**1. 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本质**
诉讼请求财产保全制度是一项诉讼制度,属于保全措施的一种。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是指在当事人的申请下,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申请人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在诉讼中为之提供担保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
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本质在于,根据民事诉讼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维护民事诉讼秩序。通过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防止滥用诉讼请求财产保全制度的行为,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2. 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条件一般包括: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请求或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权利的:** 在当事人未提出诉讼请求或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诉讼请求明显不成立或缺乏事实依据的:** 对于那些诉讼请求明显不成立或缺乏事实依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驳回申请,避免对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保全请求超越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或超过实现保全请求所必需的限度的:** 如果申请人的保全请求超越其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超过实现保全请求所必需的限度,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部分或全部驳回。 **申请人存在故意拖延诉讼行为的:** 对于那些故意拖延诉讼行为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驳回其申请,防止其滥用诉讼权利。**3. 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程序**
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在符合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被申请人提交答辩状:** 在收到申请后,被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 **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和答辩进行审查,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对申请作出准许或者驳回的裁定。**4. 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裁定书对当事人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可以上诉,但上诉不停止裁定书的执行。
**5. 结语**
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规定有助于规范诉讼请求财产保全制度的适用,防止该制度被滥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人民法院应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审慎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择情作出驳回诉讼请求财产保全的裁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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