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期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7-29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住所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住所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名下的(具体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采取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贵院已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判决/裁定/调解被申请人(内容)。
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已于(日期)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日期)立案执行。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最终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如下:
1. (具体保全财产的内容,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2. (具体保全财产的内容,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认为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具体理由如下:
1. (阐述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依据,如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等);
2. (阐述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等)。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避免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特此申请财产保全,请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 件: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 执行立案通知书复印件;
4.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材料;
5. 与本案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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