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取消
时间:2024-07-26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变卖财产,保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和判决的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若满足相关条件,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保全。但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要件,或被申请人提供了反担保,则申请人应当及时申请撤销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撤销有两种途径:
1. 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撤回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准许。
2. 被申请人申请异议:被申请人对申请财产保全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法定要件的,可以裁定撤销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申请保全时,不符合申请条件。
2. 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
3. 财产保全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4. 人民法院认为诉讼目的可以不通过保全措施实现。
5.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不采取保全措施不会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6. 人民法院错误保全。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撤销申请书。
2. 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法定要件的证明材料。
3. 被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材料。
4. 法院错误保全的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书。
2. 人民法院审查撤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 人民法院对申请撤销财产保全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
4.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撤销或者驳回撤销申请的裁定。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及时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在了解到可以申请撤销财产保全事由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提供充分的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财产保全的条件,否则法院将不予准许。
3. 尊重法院裁定:申请人应当尊重法院的裁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妨碍财产保全的执行。
4. 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如果被法院驳回,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诉讼费用、损失赔偿等。综上所述,申请财产保全的撤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同时应当尊重法院裁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