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无需担保情形
时间:2024-07-17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控制措施。
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通常需要提供担保,以防止其滥用诉权,损害被申请人利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也规定了无需提供担保即可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本文将对这些情形进行详细解读。
一、 法律明确规定无需担保的情形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无需提供担保即可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
1. 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财产保全:(一)追索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赔偿……”。
在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生活较为困难,要求其提供担保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追索劳动报酬时,无需提供担保即可申请财产保全。
2. 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案件。与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类似,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案件也多涉及到弱势群体,为了保障其基本生活,法律规定申请人在这类案件中也无需提供担保。
3. 请求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案件。此类案件往往时间紧迫,如果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可能会延误救治时间,造成损害后果扩大。因此,法律规定申请人在这类案件中也无需提供担保,以保障其及时获得赔偿。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形。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担保合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提供的担保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二、 司法实践中认定的无需担保情形
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形外,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对一些特殊情形下的财产保全申请,酌情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实践中认定的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形主要有:
1. 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且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2. 案件有其他特殊情况。例如,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涉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果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将会导致其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则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三、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属于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中认定的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形,申请人也应当在起诉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无需提供担保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驳回其财产保全申请。
此外,即使人民法院裁定无需提供担保,申请人也应当对其申请的财产保全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最终法院判决申请人败诉,或者认定其申请财产保全的行为存在过错,则其应当对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财产保全制度在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规定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形,体现了法律对特殊群体和特殊情况的关照,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慎重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制度的价值,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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