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除诉讼保全怎么申请担保
时间:2024-07-10
**引言**
诉讼保全是法院为当事人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处分争议标的物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担保是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以解除被申请人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诉讼保全:
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确需申请人使用或者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诉讼标的为金钱的,申请人已按照规定向法院提供担保的; 法院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程序**
准备材料: 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担保材料(见下文)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提交申请: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担保方式选择:符合申请条件的,法院将通知申请人选择担保方式。 提供担保:申请人按照法院确定的担保方式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
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担保方式,包括:
财产担保:以不动产、动产或其他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 保证担保:第三方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对担保财产负连带责任。 信用担保:申请人提交符合条件的征信证明,以自身的信用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资格**
担保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有足够的财产或者信用; 非正在被执行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逃、追赃人员;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名单。**担保财产要求**
提供财产担保的,担保财产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合法来源,不存在权属争议; 有明确的价值,价值应与争议标的物相适应; 未被其他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法院裁定**
法院收到担保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解除诉讼保全。担保提供的,法院应当发给担保凭证。
**注意事项**
申请解除诉讼保全,应当在知道查封、扣押、冻结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法院不予受理。 担保不当或者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的,法院应当撤销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并恢复保全措施。 解除保全后,诉讼标的物如被转移、隐匿、处分,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财产担保?答案:房产、土地、车辆、股票、银行存款等。 解除保全后,原告撤回起诉的,担保是否失效?答案:是,解除保全后的担保随之失效。 解除保全后,申请人违约或者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的,会有什么后果?答案:法院会撤销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恢复保全措施。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