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要递交什么材料
时间:2024-06-09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在起诉前提出。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起诉状或者申请书; 证明申请人享有诉讼权利和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证明被申请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的证据,如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债务人经营异常的证据等; 担保金额的凭证,如银行存款凭证、担保书等。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所、联系方式等;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所、联系方式等; 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事实,应当具体详细; 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数量、部位、价值等; 申请担保的方式、金额; 申请书的日期、签名。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
银行存款; 保证; 其他经人民法院认可的担保方式。财产保全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 符合条件的,制作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办理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的、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申请事实,否则人民法院有权驳回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时履行担保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以解除担保,对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被申请人;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不影响被申请人对涉案财产的占有、使用。以下是对财产保全的常见问题的解答: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一般由申请人承担,具体费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财产的价值而定。
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一般会在多长时间内做出裁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裁定。
如果申请财产保全被法院驳回,我可以再次申请吗? 可以,但应当提供新的证据或事实证明申请理由。
如果被申请人拒绝配合财产保全措施,怎么办?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