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区财产保全律师咨询电话
时间:2024-06-04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在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目的是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生效裁判的执行。
进行财产保全的常见原因包括:
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可能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需要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扣押其动产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合法权益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可能 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明确具体 保全数额不得超过债权数额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法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查 法院作出裁定 执行裁定财产保全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解除: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不存在担保条件的,由申请人请求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解除 主诉案件审理终结 财产保全的期限届满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选择金山区财产保全律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经验和专业知识 成功案例 口碑和评价 收费情况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生效裁判执行的重要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具备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在进行财产保全时应慎重对待,避免出现恶意申请的情况。选择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财产保全律师将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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