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会划扣工资吗
时间:2024-05-30
财产保全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而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那么,财产保全会划扣工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存款、汇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动产 房地产、车辆、船舶、飞机等不动产 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财产工资属于动产范畴,因此,如果被执行人有未到期的工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工资进行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划扣工资的程序如下: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书和证据,决定是否准予保全。 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的单位发出扣划工资通知书,要求单位每月按照一定比例从被执行人的工资中扣划款项,直至保全金额全部划扣完毕。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工资的比例,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被执行人的工资总额 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需要 保全的数额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工资的比例不得超过其工资总额的30%。
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得扣划被执行人的工资:
被执行人是残疾人,其工资收入是其维持基本生活必需的 被执行人有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依法需要扶养的人,且其工资收入是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财产保全划扣工资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果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提供了担保,则保全期限可以延长至1年。超过保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划扣工资可能会对被执行人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慎重考虑,并避免恶意申请保全。
如果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被执行人的异议或复议,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可以划扣工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在划扣工资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扣划比例,并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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