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
时间:2024-05-29
个人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通过对被告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以防止其转移或隐匿财产,确保判决得以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个人财产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申请书旨在指导当事人在个人财产保全复议中,规范书写申请书,阐明复议理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原审法院:名称
原审案号:案号
**复议请求**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关于对申请人采取个人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
**事实与理由**1. 原审裁定事实认定错误。
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在作出裁定时,认定的事实错误。申请人从未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也没有逃避履行债务的意图。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稳定,收入稳定,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2. 原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存在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申请人不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原审法院错误适用法律,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原审裁定程序违法。
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在作出裁定时,程序违法。原审法院并未通知申请人参加听证,剥夺了申请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原审裁定程序不合法,损害了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证据**1. 收入证明
2. 银行流水
3. 与被申请人往来账目
**请求事项**1. 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关于对申请人采取个人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
2. 驳回被申请人的申请。
3. 恢复申请人的财产处置权。
4. 承担申请费用。
**附:证据清单**1. 收入证明
2. 银行流水
3. 与被申请人往来账目
**签名及日期**申请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复议须知**1. 复议申请书应当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2. 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复议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材料。
3. 复议申请书应当提交原审法院。
4.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 上级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裁定。
**特别提示**1. 申请复议时请提供齐全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申请理由。
2. 申请复议时请仔细核对您的复议请求和事实理由,确保准确无误。
3. 申请复议时请注意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4. 申请复议时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得专业指导和建议,以提高复议成功的概率。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