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情形可以诉前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3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与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因下列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 有证据证明有抢夺、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故意或者过失毁坏财物等侵权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履行法定义务而产生的其他急迫情况,需要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2. 有证据证明对方正在转移、变卖、隐匿其财产,或者有转移、变卖、隐匿其财产的可能,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 3. 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履行能力不足,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诉前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避免因当事人的行为致使判决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
1. 侵权行为类 有证据证明有抢夺、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故意或者过失毁坏财物等侵权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履行法定义务而产生的其他急迫情况,需要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例如,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确保肇事人能够在生效判决后履行赔偿责任。 2. 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类 有证据证明对方正在转移、变卖、隐匿其财产,或者有转移、变卖、隐匿其财产的可能,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例如,债务人得知债权人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即将名下财产转移给他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3. 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履行能力不足类 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履行能力不足,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例如,被告是一家资不抵债的企业,原告担心被告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无力清偿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民法典第106条规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 诉讼请求及其事实和理由; 3. 据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正在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可能; 4. 需要保全财产的情况和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 5.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四、诉前财产保全的效力
人民法院裁定诉前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履行。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移、变卖、处分。 诉前财产保全的效力自裁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0日。 在有效期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五、诉前财产保全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1. 申请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起诉的; 2. 人民法院认为诉前财产保全不必要的; 3.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后,被保全的财产恢复原有状况。六、注意事项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准备充分证据材料,证明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2. 保留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书、裁定书等相关材料; 3. 在取得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后,及时向被保全财产所在部门送达裁定书并办理查封、扣押等手续; 4. 在诉讼中,积极主张权利,避免因诉前财产保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