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名录
什么是诉讼保全担保?
诉讼保全担保是指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损害其财产,向法院申请保全目标财产,以防止他人无偿取得目标财产或造成目标财产价值灭失的法律措施。
诉讼保全担保名录
诉讼保全担保名录是指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具有提供保全担保能力的担保机构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诉讼保全担保人名录的通知》(法〔2020〕274号),诉讼保全担保名录由 最高人民法院 定期公布。
诉讼保全担保类型
诉讼保全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 保函: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保证在一定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保全责任。
- 质押:以动产或不动产等财产作为担保,当被担保人不履行保全义务时,担保人有权处分该财产。
- 抵押: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当被担保人不履行保全义务时,担保人有权处分该不动产。
- 保证:由第三人出具,保证在被担保人不履行保全义务时,由其承担保全责任。
申请诉讼保全担保的条件
申请诉讼保全担保,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存在足以引起诉讼的民事争议,且有证据证明请求保全的财产有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风险。
- 请求保全的财产属于争议标的物,或者与其有关,且具有可保全性。
- 申请人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准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诉讼保全担保的程序
申请诉讼保全担保,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诉讼申请书、担保申请书、财产清单、证据材料等。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
-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人民法院认为符合保全条件的,裁定准予保全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 申请人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提供担保。
诉讼保全担保的解除
申请人申请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的,应当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解除理由。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解除保全担保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裁定解除诉讼保全担保。
诉讼保全担保的效力
诉讼保全担保自作出生裁定之日起生效。诉讼保全担保效力包括:
- 在担保期限内,被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不得转移、隐匿、损害担保财产。
- 被担保人违反担保义务的,担保人有权处分担保财产,以满足申请人的保全请求。
- 诉讼保全担保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消灭。
诉讼保全担保的费用
申请诉讼保全担保,应当根据保单规定向担保机构缴纳保费。
诉讼保全担保名录 查询方式
诉讼保全担保名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s://www.court.gov.cn/。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
- 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可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然后在网站中寻找诉讼保全担保名录或相关信息。
选择诉讼保全担保机构
选择诉讼保全担保机构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 资质:是否具有人民法院认可的资格,是否在诉讼保全担保名录中。
- 实力:拥有充足的资金和信用,能够提供足够的担保额度。
- 服务:提供专业高效的担保服务,能够及时出具保函或提供其他担保。
- 费用:保费是否合理透明,是否与实际风险相匹配。
结语
诉讼保全担保制度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损害财产,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诉讼保全担保名录选择具有资质的担保机构,提供充足的担保金额,促进诉讼的公正高效。
上一篇 : 财产保全查询个人银行账号
下一篇 : 银行不执行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