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申请书找谁来担保
时间:2024-05-23
**一、担保人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担保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有两种:保证和抵押物担保。保证是指担保人以其信用担保被保证人的债务履行;抵押物担保是指担保人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作为担保,如果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以清偿债务。
**三、寻找担保人的途径**
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以寻找担保人:
**四、选择担保人的建议**
选择担保人时,要注意以下建议:
**五、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例示**
**案例1**
原告张三向法院起诉被告李四债务纠纷一案,张三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张三的同事王五愿意为其担任担保人。经法院审查,王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财产信用良好,有固定的住所,同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符合担保人的资格,法院准许其担任担保人。
**案例2**
原告李四向法院起诉被告张三债务纠纷一案,李四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李四的父亲张三愿意为其担任担保人,并提供了价值5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物。经法院审查,张三符合担保人的资格,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足额,法院准许其担任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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