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涉案外人财产可否保全
时间:2024-07-20
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是保障刑事审判公正进行,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践中,涉及刑事涉案外人的财产是否可依法保全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两种主要观点:
1. 可以保全 持此观点者认为,刑诉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人财产、涉案财物等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该条文未限定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必须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故可以将财产保全措施适用于涉案外人。 2. 不可以保全 持此观点者主张,刑诉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所规定的财产保全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财产。涉案外人是无罪之人,对其财产无理由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将侵害其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针对这一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颁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新解释》第七十三条对涉案外人财产是否可保全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依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外人财产继续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新解释》的意义:
《新解释》的出台,明确了涉案外人财产的可保全性,对于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刑事审判公正具有重大意义。涉案外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新解释》的规定,涉案外财产可保全的条件为:“人民法院认为必要”。该条件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原则: 必要性原则:涉案外人的财产是否可保全,必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只有在确实必要的情况下方可保全。 比例原则:涉案外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应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涉案财物的价值以及保全期的长度相适应,避免过度保全。 保全期限:涉案外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适用。案件结束后,应及时解除保全措施。涉案外人的权利保障:
涉案外人的财产被保全后,对其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一方面,涉案外人有权对保全措施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另一方面,保全措施解除后,涉案外人有权向有关机关索取赔偿。涉案外人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新解释》并未对涉案外人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涉案外人的财产与犯罪行为有牵连关系。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过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判决或逃避追缴财产的。 被害人向涉案外人主张民事赔偿,但涉案外人财产不足以赔偿的。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新解释》的出台,明确了涉案外人财产可保全的原则条件,为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刑事审判公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遵循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充分保障涉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适用涉案外财产保全措施,维护 уголовные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и гражданские права.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