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予财产纠纷保全协议
时间:2024-07-03
赠予行为是指赠与人基于馈赠的意思表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赠予财产纠纷是指赠与人和受赠人在赠予行为完成或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赠予财产纠纷中采取保全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赠予财产保全协议适用于因赠予财产产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
受赠人未履行赠予协议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 第三人对赠予财产主张权利赠予财产保全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赠予财产的清单、价值和所在地 保全措施的请求,如查封、冻结、扣押等 保全措施期限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签字、捺印赠予财产保全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捺印后生效。生效后,协议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
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保全措施的请求、申请保全的理由和证据材料。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保全措施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准许保全。法院准许保全的,应当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在赠予财产纠纷中及时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保全措施的时间越早,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越有利。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保全措施:
赠与人有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 受赠人转移、变卖赠予财产 第三人对赠予财产主张权利 其他可能导致赠予财产被损毁、灭失或转移的情形保全措施由法院执行。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被保全人,并向被保全人送达保全裁定书。
被保全人应当按照保全裁定书的规定履行义务。被保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保全措施采取后,当事人申请撤销保全措施的,应当向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撤销保全措施的理由和证据材料。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决定是否撤销保全措施。法院准许撤销保全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保全措施,并通知当事人。
赠予财产保全协议范本:
赠予人: 姓名: 住所: 联系方式: 受赠人: 姓名: 住所: 联系方式: 被赠与财产: 清单: 价值: 所在地: 保全措施请求: 请求法院对被赠与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期限: 自法院准许保全措施之日起至(具体日期)。 违约责任: 当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其他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指定法院/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仲裁。 签字: 赠予人: 受赠人: 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专业人士。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