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申请费怎么交
时间:2024-06-05
财产保全申请费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申请费的标准为:
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为50元至300元; 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为300元至1000元; 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为1000元至3000元; 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为3000元至6000元; 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为6000元至9000元; 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为9000元至12000元; 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为12000元至18000元; 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为18000元至24000元; 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标的额的0.5%交纳。财产保全申请费可以在以下几种方式缴纳:
网上支付:通过人民法院指定的网上支付平台缴纳。 银行柜台汇款:到人民法院指定的银行柜台汇款。 邮局汇款:通过邮局汇款至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现金缴纳:直接到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缴纳现金。需要注意的是:
财产保全申请费必须在申请时缴纳,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申请。 如果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撤回申请或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财产保全申请费不予退还。 如果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财产保全没有必要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裁定驳回申请,并对申请人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以下是对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的详细指南:
1. 查询人民法院账户信息: 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网站、诉讼服务平台或拨打人民法院热线电话查询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账户信息。 2. 准备缴费凭证: 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时,需要准备以下凭证: 人民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缴费金额; 现金、银行卡或其他支付方式。 3. 选择缴费方式: 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上述四种缴费方式之一。 4. 完成缴费: 按照所选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如果是网上支付或银行柜台汇款,需要保留好缴费凭证。如果是邮局汇款,需要在汇款单上写明案件受理号和申请人姓名。如果是现金缴纳,需要向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索取收据。 5. 提交缴费凭证: 缴费完成后,需要将缴费凭证提交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 网上提交:通过人民法院指定的电子诉讼平台提交; 邮寄提交:将缴费凭证复印件邮寄至人民法院; 亲自提交:直接到人民法院立案庭或财务部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费的缴纳是财产保全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申请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申请费,以保障财产保全申请的顺利受理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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