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费用
时间:2025-04-30
当我们陷入债务纠纷或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时,常常会听到"财产保全"这个词。那么,财产保全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有什么作用和意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费用又是怎样计算的呢?下面我们将一一解读。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保全申请人)在提出民事起诉或仲裁申请时,为防止对方(被保全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致使将来的判决或裁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而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的一种临时措施。
通俗地说,财产保全就是当我们担心债务人转移财产,或离婚时担心对方隐匿财产,影响我们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的暂时冻结对方财产的措施。
财产保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确保将来的判决或裁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避免出现"赢了官司、丢了钱"的情况。如果不申请财产保全,一旦对方转移或隐匿财产,即使我们赢了官司,也可能面临无财产可执行的尴尬局面。
可以作为一种诉讼策略,在诉讼初期就向对方施加压力,迫使对方积极考虑和解或调解,以期尽快结束纠纷,减少损失。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保全人;
有具体的保全请求和事实、理由;
提出保全申请时,需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属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的民事案件或仲裁案件。
同时,法律规定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形:
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逃避履行义务的可能;
对方能否履行判决或裁决存在不确定性;
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慰金、医疗费用的;
请求返还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逃避履行支付上述费用的可能性的;
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权人或其所在单位、保险公司,能否履行将来的判决或调解书存在不确定性的;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财产保全的申请一般需要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能够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逃避履行义务可能的相关证据;
担保书(如申请前需提供担保);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向被保全人发出保全通知书,并根据情况查询、冻结或扣押其财产。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主要包括担保费和执行费两部分:
担保费:申请财产保全时,人民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费按照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如果申请人提供了现金担保,则不收取担保费。
执行费:人民法院对被保全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会向申请人收取执行费。执行费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金额或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担保费 = 担保金额 × 担保比例 × 担保费率
执行费 = 实际保全的财产金额或价值 × 执行费率
其中,担保比例根据案件情况一般确定为20%-50%,担保费率按照0.5%或1%收取,执行费率按照1%收取。
例如,小明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要求其提供20万元的担保,担保比例为20%,担保费率为0.5%,实际保全了被保全人价值50万元的财产,则担保费和执行费分别计算如下:
担保费 = 20万元 × 20% × 0.5% = 200元
执行费 = 50万元 × 1% = 5000元
总费用 = 担保费 + 执行费 = 200元 + 5000元 = 5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采取保全措施或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人民法院会将担保费退还给申请人;如果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或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会将担保费和执行费退还给申请人。
此外,如果人民法院错误采取保全措施,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申请人损失的,人民法院也会退还担保费和执行费,并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将来的判决或裁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并按照保全财产的价值缴纳相应的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人民法院会对被保全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如果人民法院错误采取保全措施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损失,申请人可以获得赔偿。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