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约保函的形式审查
时间:2024-10-11
# 履约保函的形式审查
履约保函是银行应保证人的申请,保证其客户(即保证函的受益人)在与其交易的对方(即保证函的申请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银行向客户开立的书面担保函。它是一种独立保证,与被保证的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银行在开立履约保函时,需要对申请人、受益人以及其交易的合同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以确保银行的担保责任范围明确、可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下是履约保函形式审查的要点:
## 1. 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银行在开立履约保函前,应首先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包括申请人的身份、信誉、偿还能力等。申请人必须是与银行有业务关系的客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银行应评估申请人的偿还能力,以确保其有足够的资金或资产来承担保证函项下的责任。如果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其他风险,银行应要求其提供额外的担保或拒绝开立保证函。
## 2. 受益人的资格审查
银行还需要审查受益人的资格,包括受益人的身份、信誉等。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与申请人有合同关系的个人或企业,但银行应确保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意愿。如果受益人存在欺诈、信用不良等问题,银行有权拒绝开立保证函或要求提供额外的担保。
## 3. 保证函的申请文件
银行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完整的申请文件,包括保证函申请书、主合同(即被保证的合同)、相关附件和补充协议等。这些文件应由申请人和受益人双方签字盖章,以确保其真实有效。银行应仔细审查这些文件,确保其内容清晰、完整、没有矛盾之处。如果存在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地方,银行应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说明或修改相关条款。
## 4. 保证函的内容审查
履约保函的内容是形式审查的重点。银行应确保保证函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并符合主合同的条款。以下是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
### (1)保证函的类型
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一般分为两种类型:见索即付保函和见票即付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是指银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合规索款文件后,无需调查申请人是否违约即应支付担保金额的保证函;见票即付保函是指银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合规票据后,应支付担保金额的保证函。银行应根据主合同的条款和申请人的要求确定开立哪种类型的保证函,并确保保证函中明确约定了担保的类型。
### (2)保证函的担保范围
银行应审查保证函的担保范围,确保其符合主合同的条款,并明确约定担保的具体内容,如担保的金额、期限、支付条件等。保证函的担保范围不应超出主合同规定的申请人的义务,也不应包括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风险。如果存在不明确的地方,银行应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说明或修改相关条款。
### (3)保证函的生效和失效条件
银行应审查保证函的生效和失效条件,确保其符合主合同的条款和银行内部规定。一般情况下,保证函的生效条件包括主合同的签署、银行的审批等,失效条件包括主合同的履行、保证函的到期等。银行应确保这些条件明确、可操作,以避免争议。
### (4)保证函的修改和撤销
银行应审查保证函中关于修改和撤销的条款,确保其符合主合同的条款和银行内部规定。一般情况下,保证函一旦开立,未经受益人同意,申请人和银行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撤销。如果需要修改或撤销,应征得受益人的书面同意,并确保修改后的条款仍然符合主合同的要求。
### (5)争议解决条款
银行应审查保证函中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确保其符合主合同的约定和银行内部规定。一般情况下,保证函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方式解决,以避免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银行应确保争议解决条款明确、可操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5. 保证函的审批流程
银行在完成上述形式审查后,应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对开立保证函的申请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设立专门的审批委员会,对保证函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担保风险等因素决定是否开立保证函。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银行将与申请人签署保证函协议,并开立保证函;如果申请被拒绝,银行应向申请人提供书面的拒绝理由。
## 6. 保证函的管理和跟踪
银行在开立保证函后,应建立完善的保证函管理和跟踪制度,及时了解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行动。银行应与申请人和受益人保持沟通,了解合同的执行情况,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如果出现申请人违约或受益人索赔的情况,银行应及时采取措施,如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担保、与受益人协商解决等,以保护银行的权益。
总之,履约保函的形式审查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审查制度和审批流程,确保开立的保证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维护银行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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