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财产保全最高收费标准
时间:2024-08-09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权利人利益,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控制、扣押、冻结等措施,以便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的一种保障制度。在北京,财产保全的收费标准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一、 财产保全收费的法律依据**
北京市财产保全收费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0〕17号)
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高法发〔2021〕10号)
上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财产保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减免政策,为规范财产保全收费行为提供了依据。
**二、 北京市财产保全收费标准**
北京市财产保全收费标准实行“分段累进”的计费方式,根据申请保全的标的额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具体标准如下:
1. **财产保全申请费**
(1) 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100元;
(2) 标的额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0元;
(3) 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2000元;
(4) 标的额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00元;
(5) 标的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1万元;
(6) 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2万元。
2. **财产保全执行费**
财产保全执行费是指人民法院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例如差旅费、公告费、评估费等。执行费的收取标准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由当事人先行预交,最终结算时多退少补。
**三、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以上财产保全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地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但不得高于最高标准。
2. 财产保全申请费在提出申请时一次性缴纳,如果申请被法院驳回或者当事人撤回申请,法院会退还已交纳的费用。
3. 财产保全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执行完毕后,法院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如果预交的费用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申请人需要补交;如果预交的费用超过了实际发生的费用,法院会退还剩余部分。
4.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包括财产保全的申请费和执行费。
**四、结语**
财产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了解北京市财产保全收费标准,对于当事人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收费标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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