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全财产保函费可以免吗
时间:2024-08-01
引言
保全财产保函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经常用于法律诉讼中。它可以帮助当事人保全财产,防止财产被对方当事人转移或变卖,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保全财产保函通常需要缴纳一定费用,这成为当事人面临的现实难题。
收费标准及影响因素
保全财产保函费的收费标准通常基于保函金额和保函期限等因素。保函金额越高,保函期限越长,保函费用也就越高。此外,不同的担保机构对保函费用的收取也有差异。
免除保全财产保函费的可能性
虽然保全财产保函需要缴纳费用,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需要缴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免除保全财产保函费。
免除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免除保全财产保函费的情形包括: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经济纠纷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作为被告起诉的。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发现被申请人有履行义务能力且履行了义务的。 经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保全财产并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变卖的:(1)申请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2)申请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提出申请;(3)申请人具备担保能力,可以提供保全担保,但申请执行有困难。(4)其他不宜收取保全费的情况。免除程序
当事人申请免除保全财产保函费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说明申请免除保函费的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受理免除保函费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免除条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作出裁定,准许免除保函费;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
适用范围
免除保全财产保函费的规定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中。在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是否免除保函费由相关法律规定。
对保函费的限制
即使当事人不能免除保全财产保函费,但法律也对保函费进行了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的规定,保全财产保函费的数额不得超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标的额的10%。
减缓缴纳缓期缴纳保函费
对于确实无法一次性缴纳保函费的当事人,法律也提供了减缓缴纳和缓期缴纳的可能性。
减缓缴纳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期缴纳保函费。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确实困难的,可以准许分期缴纳保函费。
缓期缴纳
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期缴纳保函费。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确实无力缴纳保函费,且申请保全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准许缓期缴纳保函费。
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不能一次性缴纳保函费的经济困难情况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收入水平和债务负担情况 保全财产的价值 其他能够保全财产的措施 其他可以证明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情况结论
保全财产保函费是否可以免除取决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法律对免除保函费的情形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保函费。
即使当事人不能免除保函费,法律也对保函费的数额作出了限制,并提供了减缓缴纳和缓期缴纳的可能性,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因经济困难而无法保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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