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亡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7-12
尊敬的(法院名称):
兹申请本院对因(死亡类型)于(死亡日期)死亡的(死者姓名)生前所有财产依照《民事诉讼法》予以保全,理由如下:
我是(申请人姓名),是死者的(关系)。根据(凭证材料名称)证明,我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因下列紧急情况,请求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死者的遗产面临被转移、毁损或隐匿的危险,导致难以分割遗产或清偿债务。 死者的遗产涉及纠纷或争议,若不及时保全,可能导致遗产价值受损或权利受侵害。 其他紧急情况:请说明具体情况。申请人申请保全死者的下列财产:
不动产:位于(地址)、面积(面积)、价值(价值)。 动产:请具体列明动产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 其他财产:请具体说明其他财产类型及价值。申请人请求本院采取下列保全措施:
冻结死者的银行账户。 查封死者的不动产。 扣押死者的动产。 其他保全措施:请具体说明其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防止死者的遗产被转移、毁损或隐匿,确保遗产的完整和价值,以便日后进行遗产处理和分配。
申请人愿意向本院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证在不当保全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本院依法对死者的财产依照《民事诉讼法》予以保全,责令有关人、单位协助执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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