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还能协商吗知乎
时间:2024-07-10
答案是肯定的,财产保全是可以进行协商的。但需要明确的是,协商的前提是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申请人)与被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保全事宜协商一致,则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其中,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的,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的。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于诉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
可协商的财产保全事宜
在实践中,以下事宜是可以协商的:
财产保全的范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需要保全的财产范围,包括不动产、动产、存款等。 财产保全的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财产保全的方式,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扣押动产等。 财产保全的期限: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诉讼结束或者案件执行完完毕结。 担保措施: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申请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保证金、抵押物、质押物等。协商的程序
协商的程序如下: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协商请求。 双方就财产保全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协商结果。 人民法院根据协商结果作出裁定。需要注意的是,协商的效力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协商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协商的作用
协商在财产保全中具有以下作用:
促进纠纷解决:协商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程序的繁琐和成本高昂。 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协商可以防止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协商可以减少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案件的处理量,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是可以协商的,但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协商可以促进纠纷解决、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本着诚信原则,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