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书写
时间:2024-07-09
**引言**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时,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藏或者变卖财产,从而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诉讼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按照特定的书写格式和内容撰写,以下文章将详细介绍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书写要点和范本。
**一、申请人信息**
申请财产保全的人称为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需明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如果是单位申请,应当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地。
**二、被申请人信息**
被申请财产保全的人称为被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需明确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如果是单位申请,应当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地。
**三、申请财产保全标的**
申请财产保全的标的,即申请人要求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在填写时,应当明确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点和价值等信息。例如,申请查封房屋的,应当注明房屋坐落于何地,面积多大,估值多少。
**四、申请财产保全的事由**
申请财产保全事由,即申请人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在填写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选择以下情形之一: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正在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或者有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的可能; 被申请人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 被申请人依法负有履行一定义务,但其财产不足清偿; 其他情况。**五、证据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常见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转移、隐藏或者变卖财产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 生效判决或者裁定; 被申请人履行列法务义务的证明文件; 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事由的证据材料。**六、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即要求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常见的保全措施包括: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动产、不动产、存款、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 指定被申请人的财产管理人; 禁止被申请人处分特定财产; 其他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保全措施。**七、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承诺以下事项:
对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陈述和证据的真实性负责; 提供担保,以保障因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在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及时向被申请人提供证明已经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文件。**八、其他事项**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权受理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审查证据并及时作出裁定; 如果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法院准许,被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九、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书写范本**
[申请人名称],住所地[住所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应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住所地)。
[被申请人名称],住所地[住所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应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住所地)。
**申请事项:**申请财产保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的简要描述]。
[提供申请财产保全事由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生效判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条号]项,因[申请事由的事实陈述],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保全财产的清单,包括财产種類、數量、所在地點、價值等]。
[保全措施1]: [保全措施2]: [保全措施3]:**担保:** 本人愿意提供[担保方式]作为担保,因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 本人承诺对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陈述和证据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在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及时向被申请人提供证明已经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文件。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
具状人:[具体人名或单位名称]
具状日期:[具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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