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公司保全财产申请书
时间:2024-06-13
引言
随着企业的发展,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为了维护母公司的合法权益,防止子公司财产流失,在必要时,母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子公司财产,以确保其在诉讼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适用情形
母公司可以申请保全子公司财产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子公司有证据表明存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或者有重大嫌疑准备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 子公司未经母公司同意,擅自处置母公司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财产的; 子公司未经母公司同意,擅自举债、提供担保或者进行其他可能损害母公司利益的活动的; 子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有破产或者解散的危险,而母公司有权请求其清偿债务的; 其他有必要保全财产的的情形。申请程序
母公司申请保全子公司财产,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母公司、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保全财产的证据材料,如财产转移、隐匿、变卖的证据; 保全财产的具体措施和保全申请金额;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材料。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通知有关当事人。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子公司应当立即履行。
保全财产的措施
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以下保全财产措施: 冻结银行存款、汇票、股票、债券等财产; 查封、扣押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查封、扣押机动车、船舶等动产; 禁止子公司转让、出售、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财产; 责令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注意事项
母公司申请保全财产,应当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担保方式包括保证金、抵押、质押等; 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子公司有权对保全措施申请异议,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异议,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保全财产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母公司有权申请延长保全,法院根据情况可以延长保全期限; 母公司滥用保全措施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母子公司和解或者子公司履行债务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结语
子公司保全财产申请书是母公司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母公司可以防止子公司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确保其在诉讼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是,母公司在申请保全财产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避免滥用保全措施,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