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被保全多久解封
时间:2024-05-28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期限为6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审查核实,并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延长保全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财产被保全的期限为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被保全的财产在符合以下条件时,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撤回申请的; 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不成立的; 当事人提供了担保的; 人民法院认为继续保全的必要性已不存在的; 裁定驳回保全申请或者撤销保全裁定的。被保全财产的当事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解除条件的,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单位。
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财产保全采取以下措施:
变更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的改变,变更被保全财产的范围或者保全方式。 解除部分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的变化,解除部分被保全财产的保全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不得申请解除保全:
涉案财产已经被查封的; 涉案财产经拍卖或者变卖后,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已被发放的; 涉案财产是股票、国债、基金等有价证券并且已经冻结的; 涉案财产是银行存款并且已经冻结的。以上就是关于财产被保全多久解封的相关内容。具体到每个案件的情况,财产被保全多久解封可能有所不同。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咨询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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