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3
申请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它可以在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情况下,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本文将全面讲解申请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和注意事项,帮助债权人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的规定,申请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的主要措施包括:
申请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案例1:张某欠李某50万元,后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李某向法院申请对张某财产保全,法院查明张某有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的风险,遂对其名下存款、房产和车辆予以冻结、查封。此后,张某转移财产的风险被消除,李某及时撤销保全措施,避免了张某的损失。
案例2:王某欠钱某100万元,钱某向法院申请对王某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发现,钱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风险,遂驳回其申请。钱某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但二审仍维持原判。
申请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途径。债权人应当及时了解并运用该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依法行事,尊重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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