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
时间:2024-05-23
财产保全费是法院在审理诉讼案件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诉讼标的物被转移、隐匿、变卖等行为,对需要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为了规范财产保全费的收取,明确收费标准,各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规定,财产保全费的收取范围包括: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规定,财产保全费的计费基数是保全财产的价值。保全财产的价值由人民法院根据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状态等因素确定。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规定,财产保全费的收费标准为保全财产价值的0.5%-1%。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对财产保全费予以减免: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规定,财产保全费的缴纳方式为:
以上是《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收费标准和减免规定请参考当地人民法院的具体规定。
**案例1:**
原告李某起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李某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张某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后查封了被告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
根据《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李某需要缴纳的财产保全费为:保全财产价值的0.5%,即100000元×0.5%=500元。
**案例2:**
原告王某起诉被告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请求判令被告刘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刘某名下的涉案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后责令被告刘某提供担保。
根据《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王某需要缴纳的财产保全费为:保全财产价值的1%,即1000000元×1%=10000元。
**案例3:**
原告赵某起诉被告孙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求判令被告孙某赔偿损失100万元。赵某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孙某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后冻结了被告孙某名下的银行存款。
根据《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赵某需要缴纳的财产保全费为:保全财产价值的0.5%,即1000000元×0.5%=5000元。
财产保全费是法院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而收取的费用。收取财产保全费既可以保证法院的正常运行,又可以督促申请人谨慎申请财产保全,从而有效避免滥用财产保全的情况。
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保全财产的价值,合理选择保全方式。同时,当事人也应当及时缴纳财产保全费,以免影响保全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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