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财产保全的范围
时间:2024-05-23
刑事财产保全是指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为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执行,对可能因刑事犯罪行为而丧失或者减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依法采取的保全措施。刑事财产保全的范围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动产是指可以移动的财产,如现金、黄金、珠宝、车辆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财产是指可以看得见的财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无形财产是指不能看得见的财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为犯罪提供主要财力的财产,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于实施犯罪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于购买犯罪工具、支付犯罪费用、支付犯罪人员报酬的财产。为犯罪提供主要财力的财产可以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等。
可能因犯罪而得到的违法所得,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可能获取的非法收益。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贪污、受贿、诈骗等犯罪活动可能得到的钱款、物品等。可能因犯罪而得到的违法所得可以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缴纳的税款,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欠缴的全部税款。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欠缴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可以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等。
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移的财产,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活动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的财产。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移的财产可以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等。
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匿藏的财产,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活动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藏匿起来的财产。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匿藏的财产可以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等。
在某些情况下,司法机关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财产进行保全。例如,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或者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财产可以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下列财产不能进行财产保全:
刑事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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