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以后才能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5-22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逃避履行判决,而对被申请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禁止处分等措施,以确保日后裁判得以实现。
对于财产保全的申请时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或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立案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在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 立案后财产保全的条件对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条件较为宽松,《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即在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只需要有证据证明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即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无论是立案前还是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都需要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将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将立即送达被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 财产保全措施种类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多种财产保全措施,包括:
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得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和数额。
## 财产保全担保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保证金、抵押物或者具有代位求偿权的第三人出具的保函。
当事人提供的担保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追加担保。
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驳回财产保全申请。
## 财产保全解除财产保全属于临时性措施,在下列情形下,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 财产保全责任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采取最有利于保存财产价值的方式,妥善保管被保全的财产。
如果人民法院或者执行人员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有过错,造成被保全的财产损失或贬值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案例案例一:张某向法院起诉李某追索债务,并向法院申请立案前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李某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判决的迹象,符合立案前财产保全条件,于是冻结了李某银行账户中的存款。
案例二:王某向法院起诉赵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冻结赵某的房产,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赵某有转移财产逃避履行法院判决的可能,符合财产保全条件,于是冻结了赵某的房产。
## 总结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立案前或立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可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逃避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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