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 概览
起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预防性措施,旨在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或处分其资产。这可以确保在判决下达后,原告能够执行其胜诉后的判决。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了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 申请条件
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有证据表明被告有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或者其他损害原告权益的行为**
- **因对方行为或者其他情势,如果不及时保全财产,将使发生判决后难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仅限于对被告的财产采取措施,不得对第三人的财产实施保全。
### 申请程序
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如下:
1. **准备申请材料**
- 起诉状
- 财产保全申请书(说明保全财产的具体范围、数量、价值及保全请求的理由和依据)
- 证据材料(证明被告存在转移、变卖等行为的证据)
2. **向法院递交申请**
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
3. **法院审查**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后,会对是否符合保全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在 24 小时内作出裁定。
4. **保全财产**
法院裁定保全后,将向被告送达裁定书,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或扣押动产等。
### 申请注意事项
1. **提交证据充分**
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有转移、变卖等行为,或存在其他损害原告权益的情形。
2. **明确保全范围**
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请求保全的财产具体范围、数量、价值等信息。
3. **及时提起诉讼**
自法院决定保全起 30 日内,原告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 解除保全
在以下情况,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无证据证明被告有转移、变卖等行为**
- **采取保全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 **原告未按时提起诉讼**
- **因其他原因造成保全措施不必要**
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的解除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 案例
**案例一:**
原告陈某向被告李某索要欠款,李某拒不偿还。原告发现李某正在出售其名下房产,遂向法院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某出售房产有转移资产的风险,遂裁定冻结其房产。
**案例二:**
原告王某向被告张某索要劳动报酬,张某下落不明。原告发现张某名下有一辆汽车,遂向法院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认为,张某下落不明且未偿还报酬,有转移资产的可能,遂裁定查封其汽车。
### 结论
起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措施,可以保护原告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及时申请,原告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胜诉后的权利。
上一篇 : 财产保全财产线索权属证明怎么填
下一篇 : 对诉讼保全担保费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