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流程怎么走
时间:2024-05-2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保全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所申请保全的财产与诉讼请求有关。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有财产被转移、隐匿或毁损的危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的种类包括:
冻结存款和汇款,包括银行存款、保险单的保单现金价值、证券公司代为保管的证券。 扣押、查封动产,包括有形动产(如机器、车辆)和无形动产(如彩票、专利权)。 扣押、查封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 其他必要措施,如对于可能转移的财产进行禁止转移措施。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诉状或申请书 证据材料 担保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条件。法院有权向当事人发出询问、调查函等,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经审查,法院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将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法院亦可以驳回申请人的保全请求。
裁定作出后,法院将依法执行保全措施。对于冻结存款和汇款,法院会通知有关银行或证券公司执行保全;对于扣押、查封动产或不动产,法院会派遣执行人员执行保全。
在下列情形中,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诉讼中止或终结的。 申请人不提出诉讼或者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未纠正申请中存在的缺陷的。 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的。 根据其他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当事人因财产保全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合理费用。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要及时,以防财产转移、隐匿或毁损。 提供的证据材料要充分,证明财产被转移、隐匿或毁损的危险真实存在。 申请人必须提交担保金。担保金的数额由法院根据保全财产的价值和申请人的偿还能力确定。 申请财产保全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法院可能驳回申请。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