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纠纷能否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3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隐匿其财产,在诉讼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债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实现,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强制执行。
在拆迁纠纷中,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拆迁纠纷中,财产保全的对象可以是:
拆迁纠纷中财产保全的程序包括:
在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在拆迁纠纷中申请财产保全,需注意以下事项:
某市政府为建设某项目,决定拆除位于市中心的李某某的房屋。李某某不同意拆迁补偿标准,认为严重低于市场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市政府转移拆迁补偿款,李某某申请人民法院对拆迁补偿款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某某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充分,市政府有转移补偿款的可能,遂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拆迁补偿款账户。
该案例中,李某某通过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有效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拆迁补偿款被转移而无法得到执行的风险。
财产保全是拆迁纠纷中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拆迁纠纷中,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同时充分了解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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