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受财产保全协议书怎么写
时间:2025-04-04
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益的重要手段。而收受财产保全协议书是财产保全程序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双方当事人在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书写得当至关重要。那么,收受财产保全协议书应该如何写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读。
收受财产保全协议书,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时,由双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签订的,对保全财产的范围、方式、责任等进行约定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对财产进行保全,确保案件的执行或赔偿的顺利进行。
协议双方通常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或者案件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在书写时,应在协议书开头明确写明双方的名称或姓名,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住址等。
在协议书中,应详细列出需要进行保全的财产情况,包括财产的类型、数量、价值、所在地等。如果是动产,要写明财产的具体特征,以便于辨认和查找。如果是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的具体位置和四至,并附上相应的产权证明。
保全财产的范围和方式是协议书的核心内容。在书写时,应根据案件情况和双方协商的结果,明确约定保全财产的范围,是全部财产还是部分财产,是原物还是折价;保全的方式,是扣押还是冻结,是交付还是抵押,等等。
在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在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应遵守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得随意处置保全财产,不得妨碍人民法院对财产的支配;被申请人应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隐�或转移财产。同时,双方应约定好违约责任,以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
在书写协议书时,可以约定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变更或解除财产保全。例如,在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后,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财产的保全;或者在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保全财产的范围或方式。
收受财产保全协议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同时,要注意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确保其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并具有可执行性。
申请人:(姓名),男/女,(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男/女,(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类型)纠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了保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保全财产情况:(详细列出保全财产的情况,包括财产类型、数量、价值、所在地等)
保全财产范围:对上述第1条所列财产予以保全,保全范围为(全部/部分),保全方式为(扣押/冻结/交付/抵押等)。
双方权利义务:
申请人权利义务:
遵守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不得擅自处置保全财产。 如实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信息,配合人民法院工作。 承担保全错误的责任,如造成被申请人损失,应予以赔偿。被申请人权利义务:
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毁损保全财产。 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 如需处置保全财产,应事先得到人民法院同意。财产保全的变更和解除:
申请人提供(担保方式)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种类)的保全。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变化,可以变更或解除财产保全。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约定事项:(如有其他约定,在此列出)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数)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一份完整的收受财产保全协议书,可以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在书写时,要注意全面、准确、清晰,避免出现歧义或漏洞。同时,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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