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案财产保全怎么解除
劳动纠纷案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劳动申请人的申请,对劳动纠纷涉及的双方当事人的相关财产采取的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以保证日后生效裁判的执行。
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判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特别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财产保全可以解除的条件包括:
申请人已将财产转移至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
被申请人提供了足以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
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执行劳动争议裁决且不存在转移或者变卖财产、履行债务有困难等情形;
li>其他依法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
解除财产保全的程序
解除财产保全的程序分以下三步:
1. 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应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说明解除理由和相关证据。
2.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解除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依法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不符合条件的,将裁定驳回申请。
3.送达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
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将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书通过合法途径送达双方当事人。
解除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解除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解除:符合解除条件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以免影响被申请人财产权益;
提供证据:申请人应提供足以证明符合解除条件的证据,如保证担保、已移交财产的证明等;
担保方式: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选择法律认可的担保方式,并保证担保的有效性;
继续执行裁决:若有理由确信被申请人可能转移、变卖财产或履行债务有困难,申请人应在解除申请时一并申请继续执行生效裁决。
案例
劳动者甲因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起诉雇主乙。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甲的申请依法对乙所有的10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后乙向甲一次性支付了所有欠薪。甲收到欠薪后,立即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甲的欠薪纠纷已经得到解决,不存在乙转移或变卖财产、履行债务有困难等情形,遂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
常见问题解答
解除财产保全后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证明符合条件。
劳动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后还需要解除财产保全吗? 是的,即使双方达成和解,如果法院有财产保全措施,也需要向法院申请解除。
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书有格式要求吗? 有,申请人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审核。
结语
劳动纠纷案财产保全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法院依法审查。当事人应及时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证据。法院在解除财产保全时,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裁判的执行情况,依法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