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申请费怎么支付
时间:2024-06-09
财产保全申请费是指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此费用用于支付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需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申请费的标准为:
保全标的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为300元; 保全标的额超过100万元 but 小于500万元的,为500元; 保全标的额超过500万元 but 小于1000万元的,为1000元; 保全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 but 小于5000万元的,为2000元; 保全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 but 小于1亿元的,为3000元; 保全标的额超过1亿元 but 小于5亿元的,为5000元; 保全标的额超过5亿元 but 小于10亿元的,为10000元; 保全标的额超过10亿元,按保全标的额的0.1%计算。目前,支付财产保全申请费主要有两种方式:
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可以是委托代理人)、诉讼材料以及保全申请费前往法院立案庭缴纳现金或刷卡。
部分地区法院已经支持网上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具体的缴费方式。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当事人信息、案件信息和保全申请费金额。
在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缴费前,当事人应仔细核对保全标的额,以免错缴费用。 当事人应保留好缴费凭证,作为日后凭证使用。 如果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缴费,代理人需提供有效的代理手续。 法院收到保全申请费后,会出具《保全费专用收据》,当事人应妥善保管。 财产保全申请费不得开具发票。如果需要报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费减免证明》。问:我可以晚一点再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吗?
答:不能。根据规定,当事人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必须同时缴纳保全申请费。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保全申请。
问:如果我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保全申请费会退还吗?
答:不会。根据规定,财产保全申请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问:如果保全失败,保全申请费会退还吗?
答:不会。保全申请费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必需的费用,即使保全失败也不会退还。
财产保全申请费是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保全标的额和缴费时间等相关事项,并按照规定缴纳保全申请费,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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