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
诉讼法:
财产保全
### 引言
刑事诉讼法中的
财产保全制度是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处分财产,影响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和裁判结果的执行。
### 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财产保全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至第115条中。这些条文规定了财产保全的原则、适用条件、程序和解除措施等内容。
### 财产保全的原则
财产保全应遵循以下原则:
* **合法性原则:**财产保全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滥用职权。
* **必要性原则:**必须有必要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处分财产的证据。
* **适当性原则:**财产保全的措施应当与防止处分财产的危险程度相适应。
* **临时性原则:**财产保全是一项临时性措施,不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申请解除保全。
### 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可以适用财产保全的情形包括:
*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证据或者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逃避追究刑事责任而转移财产;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
担保,可能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 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的程序包括:
1. **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
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 **审查批准:**经办机关或者审判人员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予以保全。
3. **执行措施:**执行机关或者审判人员对被保全的财产应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4. **解除保全:**当解除保全条件出现时,原决定保全的机关或者审判人员应当及时解除保全。
### 财产保全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106条至第110条规定了财产保全的具体措施,包括:
* **查封:**禁止被保全的财产所有人处分财产,但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准,可以部分使用。
* **扣押:**将被保全的物品交给指定的保管人代为保管。
* **冻结:**禁止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转移被保全的账户内资金。
* **限制离境:**限制被保全的财产所有人出境。
* **监控财产:**在被保全的财产上安装电子监控系统或者派遣人员看守。
### 财产保全的解除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担保,保证不转移、变卖、毁损保全中的财产;
* 其他不再需要财产保全的情况。
### 结论
财产保全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既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相关人员转移财产规避追究,又可以确保刑事裁判结果的顺利执行。对财产保全制度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