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强险够赔付会被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6-04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是必保险种,它能够在一定限度内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利益。那么,如果交强险足额赔付,是否会被财产保全呢?答案是不一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财产损失如果交强险赔付的金额在上述赔偿范围内,且没有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则赔偿金额不会被财产保全。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或者属于交强险不予赔偿的范围,如精神损害赔偿、误工费等,受害人可以向责任司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对责任司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受害人将来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有利害关系 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受害人对责任司机的财产拥有合法权益,如果责任司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履行赔偿义务,就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可以延期一次,但是延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在财产保全期限内,案件尚未审理终结,当事人可以申请续保财产保全。
责任司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包括:
提供担保 诉讼请求已撤回或已驳回 其他情况不再需要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会解除财产保全。
案例:小王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王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小李负全责。
小李的交强险保额为122,000元,能够足额赔付小王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财产损失。
但是,小王还要求小李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这部分金额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于是,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有必要财产保全,便对小李名下的一套房产进行了财产保全。
后来,法院判决小王胜诉,小李除交强险赔付外,还需赔偿小王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小李名下房产已被保全,小王顺利执行了判决,获得了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交强险足额赔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且不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则赔偿金额不会被财产保全。但是,如果受害人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赔偿范围或交强险赔付不足,法院可能会对责任司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为了避免财产保全,责任司机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如果确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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