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续封要钱吗
时间:2025-04-05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可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那么,财产保全续封需要费用吗?这便是本文将要探讨的主题。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或者申请之前或者人民法院在受理请求保护财产的起诉或者申请案件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暂时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续封,是指在财产保全期间届满前,因情况变化,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决定延长保全期限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向申请人发出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民事裁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申请人在十日内提供担保。
由此可见,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那么财产保全续封是否需要费用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提存或者扣船、扣车、冻结价格较大的机动车或者其他财产等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决定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应当在裁定书中载明理由。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续封同样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而提供担保是需要费用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利害关系的轻重和保全财产的难易,决定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人民法院所保全的财产金额或者价额。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续封的担保费用,一般不超过法院所保全的财产金额或者价额。以冻结银行存款为例,如果法院裁定冻结被告名下100万元的银行存款,那么申请人需要提供不超过100万元的担保金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可以提供下列担保:
1.申请人或者他人提供的担保物; 2.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保证; 3.申请人委托担保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或者冻结的金钱; 4.人民法院认为充分的其他担保。也就是说,财产保全续封的担保方式包括担保物、保证、冻结金钱以及其他充分的担保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院裁定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提存或者扣船、扣车、冻结价格较大的机动车或者其他财产等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如果财产保全期限届满,而当事人没有申请续封,法院也没有主动续封,那么财产保全措施将会解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申请变更、解除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变更、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或者发现有关情形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财产保全措施届满,而法院没有裁定续封,那么该措施将自动解除。这意味着被保全的财产将不再处于冻结或者扣押状态,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续封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需要在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需要有正当理由,例如被保全财产存在转移、隐匿的风险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申请变更、解除保全措施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变更、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续封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理由和证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续封。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续封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而提供担保是需要费用的。财产保全续封的担保费用,一般不超过法院所保全的财产金额或者价额。此外,财产保全续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财产保全措施届满,而法院没有裁定续封,该措施将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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