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全财产债权的规定最新
时间:2024-08-06
**一、保全财产债权的含义**
保全财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转移危险时,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或隐藏财产,以确保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债权保护手段。
**二、保全财产债权的适用条件**
1.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且有证据证明,或者具有证据证明债权即将成立;
2.债务人有转移或者隐藏财产的危险;
3.债权人无法通过其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诉前财产保全等。
**三、保全财产债权的程序**
债权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或保全申请书; 证据材料,证明债权成立或即将成立的; 证据材料,证明债务人有转移或隐藏财产的危险的; 有关财产的情况,比如银行账户、不动产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准许或不准许保全的裁定。法院准予保全后,会向有关单位发出冻结、扣押或者查封的通知。
**四、保全财产债权的措施**
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包括:
1.冻结、扣押或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债券或其他可变现的动产、不动产;
2.查封不动产、动产、船舶或其他财产;
3.扣留与诉讼标的相关的财物或凭证。
**五、保全财产债权的解除**
债权人申请撤回保全申请;
债务人提供担保;
有证据证明保全依据存在错误;
保全的财产价值明显超出手续表的债权数额,且债务人不具有逃匿等逃避偿债行为的。
**六、新增加的规定**
1.简易保全程序
对于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保全案件,法院可以适用简易保全程序。简易保全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申请人只需要提交申请书即可,无需提交起诉状; 法院可以即日作出裁定; 保全期间为30日,可延长一次,每次不超过30日。2.网络查封
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封系统对债务人的网络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网络查封可以在全国联网的法院系统内联网进行,查封冻结效果更加快速、有效。
3.扣押车辆
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机动车进行扣押保全。被扣押的机动车一般由交警部门保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失信惩戒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限制其高消费、担任公司法人、高管等。
**七、保全财产债权的注意事项**
保全财产债权申请应当及时,一旦错过申请时机,可能导致债务人转移或隐匿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申请保全财产债权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准许。 保全财产债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如果保全措施明显超出了债权数额,可能会被法院解除。 保全财产债权会影响债务人的财产处分权,因此,需要谨慎使用,避免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保全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或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八、总结**
保全财产债权是债权人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或隐藏财产,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新规定增加了简易保全等新的保全措施,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保全效率。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保全权利,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保护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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