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诉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5-23
财产保全是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恶意转移、隐匿或损害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主体具有严格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只有原告才能申请财产保全。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上诉人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上诉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上诉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原审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审查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作出保全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上诉人如果对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如果上诉人撤诉、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或者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上诉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不成立或者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申请。
上诉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总之,上诉人申请财产保全是一项法律权利,但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实践中,上诉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提供充分证据,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承担担保责任,保存好保全裁定书,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阅读